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正大路西段工程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1】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东侨经济开发区,西起福宁北路,东至惠风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全长414.563米,宽24米,建设标准为城市II级支路,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工程预算价为7013734元(含暂列金额600000元,中标后以财政审核的预算造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4日至2013 年9月18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基本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7日上午 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被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德市后岗开发区立业新村125号元宏楼2层 ,邮编: 352100
联系电话: 0593-6109608
联系人: 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郦景阳光3#307室,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887118 传真: 0593-2887118 ;
联系人: 黄海平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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