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被邀请投标人:
兹邀请你们参加福州市仓山区江心公园改造工程(施工)的施工投标,本招标项目具体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以及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江心公园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按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仓山区江心公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面积594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江心公园改造施工,包括道路系统、绿化、建筑物等;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职称证所属单位或养老保险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为准),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不少于2000万元的相类似工程。
3.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到账。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受邀请的投标单位,有意参加者的,于 2013 年9月6日至2013 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2 时 30分至 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扬新城2号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0元,售后不退。
5. 中标人产生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施工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9月22日 15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区园林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麦园路18号 ;
电话: 0591-83477190 ;传真: 0591-83473690;
联系人:李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扬新城2号楼15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67821,传真:0591-87667821;
联系人:谢小姐、何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江心公园建设改造项目指挥部;
账 号:5919038765106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分享园林,建设最美中国,共创美丽。
敬请关注:fjjhyyl(微信号),或关注:园林工程(福建江海苑公众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