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工程名称 |
苏州2.5产业园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
工程编号 |
GYY201202041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
工程地点 |
苏州工业园区苏胜路南侧、凤里街西、东长路北、方中街东侧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查看 |
GYY20120204101 |
苏州2.5产业园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
公开招标 |
2400.00 |
查看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
[园林绿化工程一级]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
3.企业业绩要求 |
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2、9---2012、2、9)承接过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近两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2、9---2012、2、9)承接过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开标前该在建工程必须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14.企业必须在资格预审截止前获得园区规划建设局颁发的《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证明》或《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登记),未实行登记管理的专业承包资质除外。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条件 |
(1)具有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学历证、职称证、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连续在其工作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原件进行审核;(3)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领取招标文件、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提供10年2月以后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盖章,否则不予报名);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经办人须携带的原件资料: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原件(10年2月以后至今f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盖章); 2)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原件(10年2月以后至今f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盖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5) 企业所报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2、9---2012、2、9)的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经审计的结算书原件; 6) 项目经理所报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2、9---2012、2、9)的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经审计的结算书原件;7)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工程且项目经理业绩必须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如没有则需提供业主证明,以证明项目经理业绩为实; |
其他说明 |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国家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1.资格预审办法:按苏园规[2006]41号文, |
|
2.报名时间 |
2012-2-17 至2012-2-17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
|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
|
|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如前面要求提供原件的后面没有提及,则必须将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与下面要求的资料同时装订成册: 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 2)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 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5) 企业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6) 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的已建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业主、造价、规模、质量等要素;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88号建屋大厦20楼 |
联系人
|
曲建勋 |
传真 |
66608933 |
电话
|
66608633 |
邮编 |
|
E-mail |
|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
2012-2-13 |
至 |
2012-2-17 |
|